
敬畏生命,为爱发声
医疗无国界,健康伴您行

免费咨询电话
400 - 001 - 2811

在线人工客服
09:00 ~ 23:00


别称威凡、Vorizol、voriconazole
适应症适用于成人及2岁及以上儿童,需治疗侵袭性曲霉病、念珠菌血症、食管念珠菌病及特定难治性真菌感染的患者。
伏立康唑是一种广谱三唑类抗真菌药物。由辉瑞公司(Pfizer)研发,最早于2002年3月获得欧洲药物管理局(EMA)批准上市,同年5月在美国获批。 随后,伏立康唑在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陆续获批。在中国,2004年10月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。已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,极大地提高了药物的可及性。
伏立康唑(VFEND)是一种广谱三唑类抗真菌药物,通过非竞争性抑制真菌细胞色素P450依赖性14α-羊毛甾醇去甲基化酶,阻断麦角固醇生物合成,破坏真菌细胞膜完整性,从而发挥抗真菌活性。
伏立康唑(Vfend)是一种广谱三唑类抗真菌药物,用于治疗侵袭性曲霉病、念珠菌血症等严重真菌感染,以下是其使用的重要指导原则,但具体用药方案还请咨询专业人士。
口服给药,片剂或口服混悬液应在饭前或饭后至少1小时服用。
1、伏立康唑的治疗方案需根据感染类型、患者体重和肝肾功能状况进行调整。治疗应从指定的静脉负荷剂量开始,随后采用推荐的维持剂量。静脉治疗应至少持续7天。
2、一旦患者临床症状改善且能耐受口服给药,可转为口服片剂或口服混悬液治疗。
口服维持剂量:每12小时200 mg(片剂)或5 mL(混悬液)。
注:200 mg口服剂量的伏立康唑暴露量相当于3 mg/kg静脉输注;300 mg口服剂量相当于4 mg/kg静脉输注。
口服维持剂量:每12小时200 mg(片剂)或5 mL(混悬液)。
口服维持剂量:每12小时200 mg(片剂)或5 mL(混悬液)。
治疗时长:至少14天,或症状缓解后至少7天。
1、若患者反应不足,口服维持剂量可从每12小时200 mg(或5 mL)增加至每12小时300 mg(或7.5 mL)。
2、体重不足40 kg的成人患者,口服维持剂量可从每12小时100 mg(或2.5 mL)增加至每12小时150 mg(或3.75 mL)。
3、若患者无法耐受每12小时300 mg(或7.5 mL)的口服剂量,体重≥40 kg的成人患者应逐步减少50 mg(或1.25 mL),最低至每12小时200 mg(或5 mL);体重<40 kg的患者应逐步减少至每12小时100 mg(或2.5 mL)。
4、若患者无法耐受每12小时4 mg/kg的静脉维持剂量,应减至每12小时3 mg/kg。
若患者反应不足且能耐受口服维持剂量,可每1 mg/kg(0.025 mL/kg)或50 mg(1.25 mL)逐步增加剂量,最高至每12小时350 mg(8.75 mL)。
若患者无法耐受口服维持剂量,应每1 mg/kg(0.025 mL/kg)或50 mg(1.25 mL)逐步减少剂量。
使用成人推荐的最佳剂量滴定方法。
成人:
1、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A和B级)患者的维持剂量应减少。重度肝功能不全(Child-Pugh C级)患者缺乏药代动力学数据,无法推荐剂量调整。治疗时长应根据患者基础疾病严重程度、免疫抑制恢复情况和临床反应确定。
2、基线肝功能检查(ALT、AST)高达正常上限5倍的成人患者已纳入临床试验。此类肝功能异常患者无需调整剂量,但建议持续监测肝功能以观察是否进一步升高。
3、伏立康唑未在重度肝硬化(Child-Pugh C级)或慢性乙型肝炎、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中进行研究。伏立康唑可能导致肝功能检查升高及肝损伤临床症状(如黄疸)。仅在获益大于潜在风险时,才应在重度肝功能不全患者中使用伏立康唑,且必须密切监测药物毒性。
儿童:
肝功能不全儿童的剂量调整尚未确定。
成人:
口服伏立康唑的药代动力学不受肾功能损害的显著影响,因此轻度至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口服剂量无需调整。
儿童:
肾功能不全儿童的剂量调整尚未确定。
与苯妥英或依法韦仑合用时,伏立康唑的维持剂量应增加。使用成人推荐的最佳剂量滴定方法。
更多的用药准则和方式请查阅伏立康唑的说明书。
伏立康唑在发挥治疗作用的同时,可能引发一些不良反应。服用伏立康唑期间,若出现以下副作用,应立即就医。
1、黑色柏油样大便、皮肤水疱/脱皮/松弛、胸痛、寒战、咳嗽、腹泻、夜间视力下降、发热、眼对日光敏感性增加、瘙痒/皮疹、关节或肌肉疼痛。
2、排尿疼痛或困难、眼结膜充血、中心呈紫色的红色皮肤病变、咽喉痛、嘴唇或口腔内溃疡/白斑、淋巴结肿大、呼吸困难、异常出血/瘀斑、异常乏力、视力变化。
1、面部/手臂/手部/小腿/足部肿胀、视力模糊、嘴唇干裂/发红/肿胀、寒战、陶土色大便、意识混乱、尿色加深、尿量减少、头晕、口干。
2、体位性低血压(从卧位或坐位突然站起时头晕/晕厥)、身体发热感、口渴加重、心律不齐/心悸、食欲减退、肌肉疼痛/痉挛、肌肉抽搐。
3、恶心、紧张、手脚或嘴唇麻木/刺痛、耳鸣、体重快速增加、皮肤扁平或小丘疹样皮疹、面部/颈部/手臂及偶尔上胸部发红、嘴唇炎症(脱屑/发红/灼烧感/疼痛等)。
4、癫痫发作、腹痛、心跳过快/过缓、出汗、震颤、口臭、呕血、皮肤或眼白发黄。
烦躁不安、皮肤水疱/脱皮/松弛、敌意/易怒、皮肤对日光敏感性增加、情绪烦躁、皮肤发红或其他色素沉着、幻视、严重晒伤。
医生需定期检查患者的病情进展,需通过血液和尿液检测监测药物可能引发的不良反应,及时调整用药方案。患者在用药期间,也要自行监测以下情况。
孕期使用本品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,因此用药期间需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防止怀孕。若用药期间怀疑或确认怀孕,应立即告知医生。
患者(成人及儿童)不得同时使用以下药物,与本品同服可能显著增加不良反应风险:
1、阿司咪唑(息斯敏)、巴比妥类药物(如苯巴比妥)、卡马西平(得理多)、依法韦仑(施多宁)、麦角类药物(如双氢麦角胺、麦角胺、酒石酸麦角胺咖啡因片等)。
2、伊伐布雷定(可兰特)、来普西汀(达攸同)、鲁拉西酮(鲁拉西酮片)、纳洛昔醇(美沙酮)、匹莫齐特(奥哌咪酮)、奎尼丁(奎尼丁片)、利福布汀( Mycobutin)。
3、利福平(利福平片、利福定胶囊)、利托那韦( Norvir)、西罗莫司(雷帕鸣)、圣约翰草、特非那定(敏迪)、托伐普坦(苏麦卡、Jynarque)、维奈克拉(维奈托克片)。
本品可能引发视力异常,在明确药物对自身影响前,请勿驾驶(尤其夜间)或从事其他危险活动。若出现视力变化、畏光等症状,应及时就医。
若出现上腹部疼痛或压痛、大便灰白、尿色加深、食欲减退、恶心、异常乏力、皮肤或眼白发黄等症状,可能是严重肝脏问题的信号,需立即告知医生。
伏立康唑片剂含乳糖(牛奶糖),口服溶液含蔗糖(食糖),可能加重对糖类或乳制品消化困难患者的症状。对此有疑虑的患者(成人及儿童)应咨询医生。
若出现心律变化(如头晕、晕厥、心跳过快、心悸、心律不齐),需立即联系医生。患者应告知医生本人或家族是否有过心律失常病史(包括QT间期延长)。
本品可能增加肾脏问题风险,包括急性肾衰竭。若出现血尿、尿量减少、肌肉抽搐、恶心、体重快速增加、癫痫发作、意识模糊或反应迟钝、严重嗜睡、面部/脚踝/手部水肿、异常乏力等症状,需立即就医。
1、本品可能引发严重皮肤反应,包括史蒂文斯-约翰逊综合征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及全身症状性药物反应(DRESS)。
2、若出现黑色柏油样大便、皮肤水疱/脱皮/松弛、胸痛、寒战、咳嗽、腹泻、发热、瘙痒、关节或肌肉疼痛、眼结膜充血、中心呈紫色的红色皮肤病变、咽喉痛、口腔或嘴唇溃疡/白斑、排尿疼痛或困难、淋巴结肿大、呼吸困难、异常出血/瘀斑、乏力等症状,需立即就医。
用药期间可能发生胰腺炎(胰腺肿胀)。若出现突发剧烈腹痛、寒战、便秘、恶心、呕吐、发热、头晕等症状,需立即告知医生。
本品与甲氨蝶呤(Reditrex®)合用时,会增加皮肤对日光的敏感性。患者户外活动时需涂抹防晒霜,避免使用日光浴灯及晒黑床。
若出现皮肤色素沉着、腹泻、头晕、晕厥、食欲减退、抑郁、恶心、皮疹、异常乏力、呕吐等症状,可能提示肾上腺功能异常,需立即就医。
长期使用本品可能引发骨痛,用药期间若出现骨痛症状,需及时告知医生。
除非经医生允许,否则不得同时服用其他药物,包括处方药、非处方药(OTC)、草药及维生素补充剂。
注:本网站不销售任何药品,只做药品信息资讯展示 网站备案号:京ICP备17022811号-4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:(京)网药械信息备字(2025)第00185号 伏立康唑